科技支撑计划
内容详情
性能特点
技术参数
一、申报要求:
1、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第二产业、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研究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研发(R&D)投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2、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承担有两项及以上省科技厅支持的在研项目;
(2)申报截止日时主持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3)同年申报科技厅两个及以上计划项目;
(4)同一项目申报科技厅两个及以上计划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平台及人才类项目。
二、支持方向及方式
1、支持方向:本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支撑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农村产业革命十二个特色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产业(领域)发展和社会进步。2、支持方式:项目经费原则上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优先支持在省政府与省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的联合攻关项目;优先支持R&D投入大或R&D投入增长快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新产品型号任务项目(申报文件中须注明产品型号)。
三、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