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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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
创新平台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引进和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院士工作站等,认定通过后可获得50万-200万元后补助。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1、应符合《贵州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方向。
2、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在省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引,在省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具有产学研合作及工程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背景和成功经验。
3、有着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又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着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工程设计人员及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工人。
4、具有开展工程技术试验的条件和相对集中的固定场地,具有相关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设备。组建完成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5、有较合理的科研资产,有筹措资金的能力,能为工程中心建设提供匹配资金和须要的保障措施。
6、已初步形成良好的发展体制、机制,有着市场意识和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务实、科学化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组织管理机构。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1、以孵化和转化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5家以上);
5、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已申请zhuanli;
6、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50%以上;
7、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1年以上,并按省科技厅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而全、真实;
8、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具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能力。
三、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1、建设及运营主体为贵州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米。
3、健全的运营管理团队和工作机制。
4、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
5、有3个以上成功的创业投资或孵化案例。
6、具有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或实操实训条件。
7、具有功能分区,具备举办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