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09-17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志刚书记在全省农业科技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支持力度,集中各方面资金加大对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的支持,确保资金用出效益、用出成果,请各单位重点围绕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等领域梳理相关项目,组织企业根据《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黔数〔2020〕28号)积极申报2021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30日。其他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相关项目可同期继续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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