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厅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黔科通〔2020〕23号

2020-04-03

市(州)科技局:


为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的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及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

(二)项目要围绕当地重点发展产业及省部会商议定的重点方向(促进高新区高水平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关键技术),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

(三)每家企业限报1项,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有科研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推荐。


二、推荐流程

(一)企业申报。各市(州)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所在地科技局。

(二)市(州)科技局遴选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域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和产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项目,项目数量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附件2)。

(三)省科技厅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将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及统筹科技资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并附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和所推荐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省科技厅对各市(州)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审核,择优筛选出50项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确定立项项目清单后,省科技厅按科技部要求,组织市(州)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后续管理。省科技厅指导各各市(州)科技局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并及时组织验收。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按各市(州)科技局要求及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当地科技局进行审核和遴选,省科技厅只受理经市(州)科技局推荐的项目。

(三)各市(州)科技局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推荐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四)各市(州)科技局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在网上进行项目填报;4月30日前,完成项目遴选并将加盖公章的遴选推荐组织工作情况及推荐项目清单、统筹科技资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健,0851-85826781电子邮箱:215529570@qq.com

附件1、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各市(州)推荐指标分配表.pdf

附件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市(州)推荐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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