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中国质量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黔粮规划〔2020〕43号

2020-04-02

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培养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争创中国质量奖,根据《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国质量奖培育工作的通知》(黔质量办发函〔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在系统内继续组织开展中国质量奖培育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明确本单位具体责任科室和联系人,采取有力措施,按《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中国质量奖申报企业培育工作,提前谋划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根据《通知》的规定、条件和工作程序,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培育井推荐本

行业本地区积极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管理,并在质量、经济、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绩效的企业参加评比。建立精准帮扶机制,“一企一策”做好长效培育计划。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5号),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加强政策宣传指导,鼓励优秀企业(组织)积极申报与质量管理成熟度相对应的市长(州长)、省长和中国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

 三、重视品牌培育工作。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品牌建设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大区域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推广和保护力度,创新示范引领,围绕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培育壮大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和“百千万”典型引领,选树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创建一批在国内和国际上立得住、叫得响的“贵州好粮油”品牌,构建品种丰、品质优、品牌强的贵州特色粮油生产供给体系,为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作出贡献。

 四、突出培育发展重点。对所在地区的企业(组织)进行梳理,采取广泛宣传和精准动员的方式,形成国家、省、市(州)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建立”一企一策”长效培育发展计划,了解掌握企业(组织)的实际需求及申报意向,分析研究存在优势和不足,建立动态培育库,让本地区个多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脱颖而出,打造更多标杆企业。

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坚持申请自愿、不收取任何费用。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借申报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对弄虚作假、衔私舞弊的申报单位,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贵州省申报政府质量奖意向表》、《贵州省申报政府质量奖培育对象汇总表》(见附件,没有需盖章报送空表)报送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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