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2020-04-10

干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解读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

(一)解读

《认定办法》中“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以上,即申请认定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与申请认定通知文件规定申报截止日期的间隔须大于365个日历天数。

(二)说明

申请认定企业和地方认定机构在申报和认定时主要存在如下误解:①如企业为2020年申请,其注册时间需要满1年以上,即企业注册时间在 2019年1月1日之前;②如企业为2020年申请,其销售开始时间须为 2019年1月1日之前;③如企业为2020年申请,以企业申请认定获得通过的公示日为准来计算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 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能上发挥的作用。

(一)解读

 ①高新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权属人须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样。

②按 II 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限使用1次。

 ③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1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二)说明

 ①针对“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审批审定”的定义,很多申请企业在申请认定时误将国外zhuanli计入相应数量;这里说明的是国外zhuanli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或企业的技术水平获得的阶段性成果,不能作为符合认定条件要求的知识产权。

②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人问题,申请企业在公司名称变化后,一些已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其知识产权权属人未进行改变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权属人不能改变为名称改变后的申请认定企业。


贵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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